省外就读考生如何备案(高一)

2025-01-10

根据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安排,城中区2024年秋季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定于学生就读高中一年级寒假期间进行。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暂行>的通知》(青招委〔2017〕60号)、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招委办〔2020〕55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2024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教试〔2024〕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备案登记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备案登记表时间:2025年2月17日—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登记备案时间:2025年2月20日—26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地点:城中区教育局4楼(解放路4号)

4.电话:0971-4919510

二、备案登记对象

2024年9月开学到外省中学就读高一,三年后需回青海参加高考的学生。

三、备案登记条件

1.赴省外就读需回青参加高考考生应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青海教育考试网→政策法规)。

2.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出生落户,具有连续的我省户籍,均没有往省外迁移过户籍的。

3.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出生落户,但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普通高考招生入学或参军入伍发生户籍迁移,且毕业、退伍后户籍即迁回我省的。

4.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正式调入或考录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我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高中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的。

5.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转业、自主择业到我省的退役军人,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就读高中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的。

6.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00年12月31日前,因大中专院校毕业统一分配到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落户我省,其子女出生落户我省,且均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

7.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18周岁(含18周岁)前随考生祖父母(为我省正式在编干部、职工)迁入我省的,考生本人出生落户我省且没有往省外迁移户籍的。

四、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三份,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排序)

1.学生本人及其亲生父母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家长结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学生医学出生证原件。

2.父母双方单位证明;下岗人员提供与原企业清算组签订的协议书;村民提供村委会证明。

3.从省外调动到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家长,提供省人社厅或市(州)政府的会议纪要、调入批复等相关有效文件材料。

4.就读学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教导处用章不认可)。

5.初中毕业证。

6.学生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

7.现役及退役军人子女需提供:

①现役军人子女:家长现在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政治部或干部处的证明(必须写明是否在青在职在岗)、军官证、任职命令、子女随军批复的复印件(必须由政治部或干部处盖章确认)、最近3个月在青工资花名册和银行账户工资明细、结婚证等。

②转业、就地安置、复员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省人事厅或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现接收单位的有关文件、证明以及安置去向审批表、任职命令、子女随军批复复印件(必须由政治部或干部处盖章确认)、结婚证等。

8.因资格审查需要,家长还须配合提供审查登记部门提出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我省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须取得所在就读高中学校的正式学籍,不允许在省内中学保留或空挂学籍。赴省外就读高中生由于特殊原因要转回省内中学就读的,须在高二学年结束之前办结学籍转移手续,高三学年不受理。

2.符合条件的赴省外就读高中生须填写《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资格审查时领取)、《2024级高一新生在青高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到一张纸上填写盖章,登记备案时提交)。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能为空。未取得就读学校正规学籍的不予备案。审查、盖章、编号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交上级招考部门进行终审。区教考中心根据上级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落实工作。

3.高一学年在我省中学就读,高二学年才转往省外就读高中办理备案登记的学生,除了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在我省就读高一学校的证明(注明在高一学年我省的学考考籍号),区教考中心审核盖章。

4.备案登记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6〕71号)及相关文件(青海教育考试网→政策法规)规定,坚决封堵“高考移民”。

5.审查登记部门将对资格存疑考生从严从细审查。特别是对正式调入或考录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我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任命到驻青部队的干部、自主择业到我省的复转军人子女赴省外就读高中的,将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确认家长是否在青在职在岗,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违规获得赴省外就读高中及在青参加高考资格。

6.备案登记原则上要求由家长本人办理。因资格审查需要学生到场的,家长要及时带领学生到场,否则不予登记。

7.通过备案登记的考生及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通知文件,并按提示要求,做好后期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城中区2024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表

2.2024级高一新生在青高考资格审查表

3.家长单位证明模板

4.学生就读学校证明模板

                                                                       城中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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